来源:外资司 类型:原创
2025-11-13 09:15
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800号建议的答复
吴庆文代表:
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经济大省要素保障力度的建议收悉,涉及商务部事项为第五条建议:支持苏州获批第四批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城市。现答复如下:
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(以下简称试点示范)是党中央、国务院推进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举措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自部署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,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。截至目前,试点示范历经一次升级、三次扩围,形成“1(北京示范区)+4(天津等4省市)+6(沈阳等6城市)+9(苏州等9城市)”的布局。其中,2025年4月,经报请国务院同意,商务部印发《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》,新增大连、宁波、厦门、青岛、深圳、合肥、福州、西安、苏州等9城市纳入试点范围。
下一步,商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建设,推动服务业重点领域政策措施在试点示范省市先行先试,会同包括苏州在内的9个新增试点城市充分借鉴试点示范发展经验,依据自身特色,明确发展路径,研提试点方案和任务清单,推动试点工作提速加力,更好发挥对全国服务业开放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。